西安放寬外地戶籍人員申請公積金貸款條件
昨日,記者從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西安市進一步放寬外地戶籍人員購買西安市住房的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取消了戶籍、工作地、居住時長等條件要求;還要求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應依法為農民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貸款對象異地繳存信息首次明確由信貸經辦人聯系核實
日前,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修改了《西安個人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操作規程》,此次修改主要集中在申請條件、所需資料等內容。西安個人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的貸款對象,為購買西安市行政區域內自住普通住房,符合西安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的非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職工。
在申請條件部分,不再要求申請人或配偶具有西安地區戶口或長期工作、居住。而在所需資料部分,將要求借款人提供近12個月公積金繳存明細縮短為近6個月。同時,將《公積金繳存及貸款情況證明》上加蓋公章或業務用章的范圍在原有的繳存中心基礎上擴充了授權分中心、管理部、分理處、辦事處等,方便申請者蓋章。對于貸款對象在異地的繳存信息核實,修改稿也首次明確為由公積金中心信貸經辦人員進行電話聯系核實。
農民工連續正常繳存滿3個月可提取支付房租
為切實幫助進城務工人員改善居住條件,擴大農民工實施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還下發通知,支持符合條件農民工租賃和購買住房,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應依法為農民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通知要求,凡西安地區城鎮用人單位與農民工建立穩定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西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依法為農民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并辦理繳存登記和個人賬戶設立手續。
農民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和使用政策與所在單位其他職工相同。繳存比例為單位部分和個人部分最高不超過12%,最低為單位部分和個人部分均不能低于5%。月繳存額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和繳存比例計算,最高不超過上年度西安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農民工上年度實際月平均工資低于西安市政府規定的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以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作為農民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同時,農民工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農民工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基本條件,與所在單位其他職工相同,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民工貸款購買自住住房。記者卿榮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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