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進一步加強建筑垃圾清運資質企業和車輛管理
7月5日,西安市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垃圾清運資質企業和車輛管理的實施意見》,進一步規范建筑垃圾企業資質和車輛許可,即日起,所有新增和更新的建筑垃圾清運車輛應使用城市智能環保渣土車,顏色統一為“活力綠”。
《意見》對正常建筑垃圾清運企業和車輛審批許可在注冊、規格、養護做了明確的規定,其中,要求所有清運車輛需具備全密閉清運機械裝置或密閉苫蓋裝置、安裝行駛及裝卸記錄儀和相應的建筑垃圾分類清運設備。清運企業要按照每臺車配備1名駕駛員,每10臺配備1名備用駕駛員的標準,配備與駕駛員人數相適應的休息場所。
支持和鼓勵現有清運車輛更新和改造,對全市524臺國Ⅳ排放標準的陜汽牌建筑垃圾清運車輛進行改造。根據車輛所屬企業和所屬區域,按照市級財政補貼40%,所屬區財政補貼40%,企業承擔20%的改造費用標準進行改造工作。更新車輛可辦理一對一更新工作。
此外,西安市將建立獎優罰差、優勝劣汰管理機制,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啟動市場退出機制。年度企業考評中優秀的清運企業,市、區、開發區城管部門可優先推薦參加財政支出的各級重點清運項目招標。(記者 肖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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