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加強建筑垃圾清運資質企業和車輛管理 將統一車型及顏色
為進一步加強西安市建筑垃圾清運資質企業和車輛管理,西安市發布《進一步加強建筑垃圾清運資質企業和車輛管理的實施意見》。將進一步規范建筑垃圾企業資質和車輛許可,統一車型及顏色(“活力綠”),支持和鼓勵現有清運車輛更新和改造,改造范圍為全市524臺國Ⅳ排放標準的陜汽牌建筑垃圾清運車輛。
要求統一車型及顏色
實施意見要求,規范建筑垃圾企業資質和車輛許可。規范正常建筑垃圾清運企業和車輛審批許可。
建筑垃圾清運企業申請辦理《西安市建筑垃圾處置(運輸)證》等資質證件時,具備以下條件即可辦理。合法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看原件、存復印件)。清運車輛總核定載質量達到五百噸以上的證明文件(看原件、存復印件),清運車輛必須在企業名下,嚴禁私人車輛掛靠。與企業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車輛停放場地、維修保養場所(非辦公場所原則上應在三環路以外),要有符合標準的辦公場所、車輛停放場地、維修保養場所、會議教育培訓場所、駕駛員休息場所、就餐場所。清運車輛由公安交警部門核發的《機動車產權登記證書》、《機動車輛行駛證》和由道路交通運輸部門核發的《車輛營運證》(查看原件、存復印件)。清運車輛具備全密閉清運機械裝置或密閉苫蓋裝置、安裝行駛及裝卸記錄儀和相應的建筑垃圾分類清運設備。
要求統一車型及顏色、簡化審批手續。自本意見下發起,西安市所有新增和更新的建筑垃圾清運車輛應使用城市智能環保渣土車,顏色統一為“活力綠”。
黃標車老舊車淘汰1臺 享受2臺新型車資質優惠
實施意見規定,支持和鼓勵現有清運車輛更新和改造
車輛更新條件為:原有資質車輛按照程序進行報廢的;原有資質車輛發生盜搶、自燃等,且取得保險公司賠付的;原有資質車輛經過公安部門鑒定,安全性能不適宜從事建筑垃圾清運的;經過相關部門認定的黃標車、老舊車輛。
更新鼓勵政策為:原有資質車輛可辦理一對一更新工作。原經過市國資委改制的8家民營股份制企業以外,有資質車輛屬于黃標車(在強制報廢之前)、老舊車輛的,除按照省、市黃標車及老舊車淘汰政策外,可淘汰1臺車輛,享受為2臺新型智能環保車輛辦理建筑垃圾清運資質的優惠。
車輛改造要求包括:改造范圍為全市524臺國Ⅳ排放標準的陜汽牌建筑垃圾清運車輛。
改造補貼為根據524臺車輛所屬企業和所屬區域,改造費用按照市級財政補貼40%,所屬區財政補貼40%,企業承擔20%的標準進行改造工作。
記者 雷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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