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房管局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被依法糾正
記者1月12日獲悉,省物價局日前依法對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進行了調查,糾正了西安市房管局房屋維修資金管理中心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
根據舉報線索,經省物價局調查,西安市房管局2017年2月經招標、評標、公示,于2017年4月建立“西安市房屋維修資金使用項目專業維修單位備選庫”,發布《關于公布西安市房屋維修資金使用項目專業維修單位備選庫名單的通知》,對使用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房屋維修工程項目,向西安市行政區域內的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推薦備選庫內25家維修企業實施房屋維修工程。西安市房管局的相關行政行為,對使用房屋維修資金項目的西安市行政區域內的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變相限定選擇房屋維修企業的權利,對備選庫內外房屋維修企業之間的競爭造成消極影響,違反了《反壟斷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構成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
據了解,省物價局于2017年10月依法啟動調查后,西安市房管局高度重視,認真排查,于2018年1月提交《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關于房屋維修資金使用項目專業維修單位備選庫整改情況的報告》,對存在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進行了整改。
一是承諾房屋維修資金使用維修項目向市場開放,維修資金所有權人或其委托的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可以自行選擇房屋維修企業;二是根據國家《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備選庫的使用范圍規范為:發生緊急情況后,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未按規定及時維修、更新、改造,西安市房管局依法組織代修的緊急項目,將從備選庫中選擇維修企業進行緊急維修;三是完善備選庫管理考核機制,對庫內維修企業定期評估,實行有進有出、優勝劣汰、動態管理,符合條件的維修單位均可加入備選庫。
據悉,鑒于西安市房管局主動整改,積極消除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的消極影響,省物價局決定不再向有關上級機關提出依法處理的建議。(記者王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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