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公安廳15項便民利企措施實施 復工復產群眾戶籍業務優先受理
4月8日,陜西省公安廳制定的15項便民利企措施辦法開始實施,內容涵蓋戶籍業務、證件辦理、疫情核查、保安從業、公章刻制等治安管理的多個方面,目的都是為在疫情期間的復工復產復學等各項工作提供便利。
全省戶政部門要嚴格按照公安部要求,確保復工復產群眾的戶籍業務優先受理、戶籍類證簿優先制發,隨來隨辦,并將為復工復產群眾辦理身份證納入“綠色通道”。
省公安廳通過流動人口短信服務平臺與流動人口保持互動聯系,流動人口可以通過“互聯網+”居住證模塊或者直接到公安派出所辦理居住證。公安機關審核通過群眾居住證申領申請后,應在2個工作日內為群眾制發居住證。
身份證有效期滿或丟失的,可在現居住地就近換領、補領。全省公安機關現有戶政大廳和戶籍派出所共計設立1333個受理點,提供換領和補領服務。
申請跨省辦理居民身份證,群眾經書面承諾,可免提交在當地就業、就學、居住的證明材料,公安機關核準辦證人員身份后,即予以辦理。此項措施陜西省已于2018年6月在全省實施,群眾可在就近戶政大廳或派出所戶籍室辦理。
疫情防控期間到期的戶口遷移證件,有效期限延長至疫情結束后30日;對在疫情防控期間到期的居住證,有效期限延長至疫情結束后30日,30日內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時限連續計算。
對在疫情期間(2020年1月20日24時至國家宣布疫情結束日24時)到期的居住證,居住證有效期延長至疫情結束后30日(國家宣布疫情結束日后30日,不含國家宣布疫情結束日),群眾在國家宣布疫情結束日后30日內補辦居住證簽注手續的,其居住時限連續計算。
對申領居住證數量較多的企事業單位,公安派出所上門采集信息、集中受理制作。對急需辦理戶政業務的群眾,公安戶政部門和派出所通過網上服務平臺、自助服務設備、電話等方式,提供政策咨詢、信息查詢和預約辦理服務。(記者 苗巧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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