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男子在商場里被路中間凳子絆倒摔傷 事故責任誰來承擔?
消費者在商場里吃完飯準備去停車場,經過商業區時踩到過道中間一家商戶擺放的小凳子后摔傷,該事故責任該由誰來承擔?
在商場里不慎滑倒受傷 消費者認為商場、商戶應承擔賠償責任
10月2日下午,王先生和家人一起去到位于西安市未央路的龍首印象城商場就餐、購物,當晚9時許,王先生準備去停車場開車回家時,不慎發生了意外。
“我當時準備去負一層的停車場開車,經過負一層的時候,被走廊中間一家商戶擺放的小凳子絆倒了!蓖跸壬f,當時只是流了點兒鼻血,沒有其他大問題,但當晚回家休息時一直感覺左胸很疼痛。
10月3日上午,王先生在家人陪同下去到長安醫院,檢查出肋骨走形迂曲等,醫生建議其靜養。
“我去醫院檢查看病花了1400多元,在家靜養一周沒法去上班,造成的誤工費有3000多元!蓖跸壬f,他認為他作為消費者去商場里消費,因為商場、商戶管理不當,導致他被小凳子絆倒后摔傷,所以希望商場、商戶承擔責任,并賠償他醫藥費、誤工費等費用共計三四千元。
10月10日上午,記者看到龍首印象城的監控視頻中顯示,商場負一層的走廊中間有多家商戶,其中一家商戶的休閑區域擺放了一張小桌子和七八個約20厘米高的小圓凳子,10月2日晚8時53分許,王先生經過該區域時,踩到一個小椅子后滑倒,隨后他將凳子擺放至原處便離開了。
10月3日長安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上顯示,王先生左側第4肋走形迂曲,鼻中隔略偏曲等。
10月10日上午,記者從龍首印象城了解到,出事區域是商戶正常設置的休閑區,之前沒有人在此滑倒過,王先生當時從凳子中間穿行時自己不小心踩到凳子后滑倒,出事后的第二天(10月3日)他才找到商場和商戶,因為該區域已經出租給商戶,商場只能負責協調,10月7日三方已進行了協商,目前商戶與王先生還在就賠償事宜做進一步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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