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印發 來看看有什么變化
《西安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經市政府審議通過,由市發改委會同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管局于2020年11月5日聯合印發,一起來看看物業費和停車服務費與之前的政策有啥變化,哪些問題與你最相關。
■收費調整
物業費收費變為一費制 停車服務費簡化成兩類
新的物業服務收費政策旨在推行物業服務費“一費制”,即改變原住宅小區基礎物業費、公攤電費、電梯費分項收取的方式,實行“三費合一”,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攤電費、電梯費計入物業服務費成本,不再單獨另行收取,將促進物業企業精細化管理,降低物業成本。物業企業向業主只收取三項費用,即:物業服務費、停車服務費,以及業主自愿選擇的有償服務費。
算一算:
以某高層一級物業小區的100平方米住宅,公攤電費為0.18元/平方米·月、電梯費0.32元/平方米·月為例計算。
現行情況下:
物業費標準:1.5元·/平方米·月
每月費用總計209元/月(含物業費150元/月,公攤費18元/月,電梯費32元/月)
實行一費制:
物業費標準均為2.2元/平方米·月
每月需交納220元(不再另外收取公攤電費和電梯費),每月漲價20元,每年多交240元,物業費漲幅10%。
以某多層一級物業小區的100平方米住宅,公攤電費0.18元/平方米·月為例計算。
現行情況下:
物業費標準為0.45元/平方米·月(根據陜價服發〔2012〕106號的規定,多層住宅按省定基準價可上浮40%)
現行物業費總額為81元/月
實行一費制:
物業費標準為0.85元/平方米·月(新收費標準為基準價,多層住宅按基準價可上浮不超過20%)
每個月需交納102元,相比之下,每月多交21元,每年多交252元,物業費漲幅25.9%。
再來算算停車服務費,以小型汽車為例:
現行室內停車三類收費標準分別為150元/月、130元/月、100元/月。
調整后,室內停車實行兩類收費標準,分別降為80元/月和60元/月
若從150元/月降至80元/月,每月減少70元,每年可少交840元,停車服務費降幅46.7%。
現行露天停車三類收費標準分別為80元/月、60元/月、50元/月。
調整后為60元/月。
若從80元/月降至60元/月,每個月減少20元,每年可少交240元,停車服務費降幅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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