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去年49人被終生禁駕 駕齡最短的僅六個月
近日,西安交警公布2020年全年終生禁駕人員名單,共49人。
民警表示,終身禁駕,就是“終生不得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終生禁駕并非法律術語,而是公眾的一種習慣性說法。它的準確表述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機動車駕駛人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被終生禁駕的駕駛員一般對應兩種違法行為: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二是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在發生以上兩種事故時,駕駛人除了會受到刑罰處罰,這一人生污點被計入個人檔案,還將意味著今后的日子里,被剝奪開車的資格,失去很多交通的便利。
駕齡最長的被禁駕人員
李X國,男,1972年1月出生,1992年考取機動駕駛證。
2019年7月12日0時42分,李X國駕駛陜AXXXXX號普通二輪摩托車載乘被害人劉某,沿太白南路由北向南行駛至電子三路十字以南人行道附近,與中央護欄發生碰撞,致劉某受傷,后經醫院搶救無效當日死亡。經檢驗,李X國血液中血醇濃度為197.28mg/100ml,屬醉酒駕駛機動車。
后經法院審判,李X國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又六個月,宣告緩刑。交警部門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駕齡最短的被禁駕人員
王X龍,男,1987年11月出生,2018年3月考取機動車駕駛證。
2018年9月18日20時50分許,王X龍酒后未按準駕車型駕駛兩輪輕便摩托車,車上乘坐被害人張某平,沿西安市灞橋區新醫路由南向北行駛至長樂東路十字路口北側附近時,適逢司某強駕駛陜DXXXXX號小型轎車沿新醫路由北向南行駛至此,王X龍駕駛的兩輪輕便摩托車失去平衡倒地。導致張某平與陜DXXXXX號小型轎車相撞受傷,被害人張某平經醫院搶救無效于2018年9月19日死亡。經檢驗,王X龍血液中血醇濃度為125.60mg/100ml,屬醉酒駕駛機動車。
后經法院審判,王X龍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又六個月。交警部門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年齡最大的被禁駕人員
郜X利,男,1958年11月出生。
2018年8月23日20時許,郜X利駕駛陜AXXXXX號小型轎車沿107省道由東向西行駛至107省道許家溝村段時,適逢被害人駱某賢由北向南步行橫過馬路,兩者發生碰撞,造成駱某賢當場死亡。事故發生后,郜X利駕車現場逃逸。經事故認定,郜新利負此事故全部責任。
經法院審判,郜X利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年齡最小的被禁駕人員
岳X哲,男,漢族,1998年5月出生。
2019年9月27日0時20分許,岳X哲飲酒后駕駛陜AXXXXX小型轎車,載乘王某楠等人,沿西安市臨潼區臨藍公路由東向西行駛至臨藍璐6KM300M下河村北側恒豐酒店前路段時,撞上公路中心欄桿,致乘車人王某楠受傷,經陜西平安法醫司法鑒定所法醫病理司法鑒定意見書認定:王某楠系全身多處受鈍性外力作用致重型顱腦損傷死亡。經檢測,岳X哲血液中血醇濃度為43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經法院審判,岳X哲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
記者 張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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