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小便宜吃大虧!臨潼兩名男子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刑拘
將自己的實名銀行卡賣給他人,近日,西安市公安局臨潼分局依法刑事拘留了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犯罪嫌疑人靳某和付某。
1月14日,公安臨潼分局相橋派出所聯合分局刑偵大隊(反詐中心)在對前期辦理的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件再次進行分析時發現,家住西安市臨潼區油槐辦某村的村民靳某、付某存在出售個人銀行卡,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的嫌疑。于是民警立即將兩人依法傳喚到公安機關進行調查。
面對民警的訊問,靳某、付某分別供認了為謀取經濟利益,將自己實名制辦理的銀行卡以500到1000元不等的價格出售給他人的犯罪事實。
目前,靳某和付某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公安臨潼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收購他們銀行卡的犯罪嫌疑人也已被外地公安機關繩之以法。
民警提醒:廣大市民千萬不要因蠅頭小利向他人出租、出售、出借自己的銀行卡、電話卡、對公帳號及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賬號,切記因為一時疏忽成為電信網絡詐騙團伙的幫兇。如有以上行為請主動到公安機關說明情況。
記者 陳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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