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孫小果案處理結果 昆明惡霸孫小果死前見家人都說了什么?(4)
他的母親孫鶴予,曾用名孫學梅,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原民警,因包庇孫小果1994年強奸犯罪被開除公職,于1998年被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2019年12月15日,云南省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孫鶴予(孫小果母親)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減刑罪、行賄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剛剛領刑20年的孫鶴予(孫小果母親)怕是不具備會見條件。
他的生父陳某,昆明市某單位職工,1982年與孫鶴予離婚,1996年因腦溢血中風癱瘓后病退,2016年8月20日去世,自然不能會見。
他的繼父李橋忠,1992年與孫鶴予結婚,1996年從部隊轉業到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任副局長,1998年因在孫小果1994年強奸案中幫助孫小果辦理取保候審受到留黨察看兩年、撤職處分,2004年任五華區城管局局長,2018年10月退休。2019年12月15日,云南省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李橋忠(孫小果繼父)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減刑罪、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怕是他也不具備會見條件。
孫小果有無子、女,現在也不得而知。
孫小果有無同胞兄弟姊妹。新聞中沒有說,現在就所有的消息來看,其生父和生母只養育了他一人,而他的母親和繼父有無生育情況不詳。至于刑訴法上“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算不算同胞兄弟姊妹,我個人把握不準。
當然,還有可能是近親屬以外的人!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死刑復核及執行程序中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若干規定》(2019年4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67次會議通過,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第八條規定:罪犯提出會見近親屬以外的親友,經人民法院審查,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確保會見安全的情況下予以準許。
據新聞中說,孫小果的爺爺陳某清、奶奶陳某芬,分別系某中學原職工,已去世;外公孫某翔、外婆吳某蘭,分別系某鐵路局、某針織廠原職工,已去世。
從上面分析來看,孫小果可能會見的是妻(如果有的話)、子女(如果有的話)、同胞兄弟姊妹(如果有的話)。這就是他目前最可能會見的近親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