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異地備案太麻煩? 司法部:無需辦理年度備案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是否需要備案,不備案是否影響日后執業?”近日,針對一條來自河南的網民“不知名”留言咨詢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備案問題,司法部給出權威答復——根據司法部2020年12月1日發布的《法律職業資格管理辦法》(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無需辦理年度備案。
司法部回復說明,實行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備案制度,是司法考試制度施行后,司法行政機關對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實施規范管理的一項措施。但是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法律職業人才的跨省(區、市)流動越來越頻繁,一些證書持有人因年度備案需要往返兩地,客觀上增加了時間和人力成本。2020年,根據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司法部持續推進“減證便民”措施,在12月1日制定發布的《法律職業資格管理辦法》(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取消了原《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管理辦法》關于對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備案的規定,持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無需再辦理年度備案。持證人員不辦理年度備案的,也不影響其申請律師執業或者從事相關法律職業。
同時,為方便持證人員從事相關法律職業,目前司法部正積極推進法律職業資格管理信息化建設,持證人員需要調轉檔案的,可以通過網上提出申請辦理變更手續,從而實現“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
記者了解到,《法律職業資格管理辦法》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02年7月8日公布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74號)同時廢止!斗陕殬I資格管理辦法》中第五條規定,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加強法律職業資格管理信息化建設,提高在線服務水平。
記者 于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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