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建局發布政策解讀:購房款必須全部進入監管賬戶
3月23日,《西安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辦法》發布并于4月1日開始實施,引起社會各方關注。對此,3月25日晚,西安市住建局再發布《西安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辦法》政策解讀,對市民、開發企業等相關方有疑問的地方及重要舉措進一步進行說明。
明確政府部門為預售資金監管主體
為突出政府監管職能,《辦法》將此前銀行作為監管主體的模式調整為由項目轄區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開發區管委會(以下簡稱轄區住建部門)作為監管主體,具體負責本轄區商品房開發項目預售資金交存、支出、使用等活動的監督管理,人民銀行、公積金中心、監管銀行依據各自職責配合開展相關工作,社會公眾廣泛參與監督。
購房款必須全部進入監管賬戶
《辦法》要求定(訂)金(包括誠意金、認籌金等形式)、首付款、按揭貸款、分期付款等所有形式的全部房款必須直接進入監管賬戶。
購房群眾可任選三種途徑交納購房款:通過監管銀行在售樓部設立的臨時網點直接交款;在監管銀行的任一營業網點(西安市行政區域內)交款;通過ATM機、手機銀行等方式轉賬交款。
手機短信點對點提醒購房人
購房人在意向登記核驗通過后,會收到宣傳預售資金監管的短信,提醒購房人應將購房款交存至監管賬戶;選定房屋后,購房人可收到包含監管銀行、監管賬戶、交存單號等信息的提示短信;交存任何一筆購房款后,購房人也可收到資金入賬的短信提醒,資金監管過程一目了然。
西安市住建局設置了預售資金交存指引平臺引導購房人直接交款至監管賬戶,購房人選定房屋、收到短信后,可根據短信提示在電腦端或手機端登錄平臺,自助打印交存單,再根據交存單指引交納購房款,交款后通過平臺可隨時查詢資金入賬情況,所有業務流程均可線上辦理,方便群眾交款購房。
設置預警機制監控購房貸款
西安市住建局建立了購房貸款入賬預警機制,對購房貸款入賬情況密切監控,若明顯超出一般放貸周期,住建部門將及時調查處理,確保購房貸款全額入賬。
社會公眾可通過售樓部現場公示、市住建局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交存指引平臺、預售證二維碼、短信提示等多種途徑,獲取監管銀行、監管賬戶等監管信息,實現監管信息人人可知,隨時可查。
工程用款安全有保障
《辦法》設置了重點監管資金,對用于支付工程建設等費用的預售資金實施重點監管,確保工程建設順利進行,同時,對重點監管資金設置了6個使用節點,并明確了達到每個節點前的最高撥付比例,保證剩余工程資金充足。
開發企業可自行提取重點監管資金以外的預售資金,用于企業正常經營發展;在各節點撥付比例范圍內,開發企業申請提取預售資金的次數不受限制,方便企業靈活使用資金;資金使用申請、審批、撥付均實現線上辦理,用款高效便捷。
分批次解除監管
開發企業可一次性解除項目所有樓幢的預售資金監管,也可以按預售許可批次分批解除,若一個預售許可批次的監管樓幢已全部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開發企業可以根據監管協議,向轄區住建部門申請先行解除該預售許可批次的資金監管,提取相應剩余款項,用于企業正常經營發展。
開發企業或銀行違規將被嚴處
若開發企業存在另設賬戶收取購房款等違規行為,由轄區住建部門依法依規嚴肅查處;若商業銀行違反《辦法》相關規定,住建部門可暫停其新承接預售資金監管業務及其他相關業務并報金融主管部門依法查處,公積金管理部門可暫停其公積金放款業務。
本報記者 文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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