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長樂坊小區服務不到位遭投訴 業主:房產證未辦 物業費存疑
3月10日,市民撥打華商報24小時新聞熱線029-88880000反映,稱西安市長樂坊小區新建的9號、15號、16號樓為碑林區北火巷棚戶區改造項目安置小區,從2018年住戶入住至今,小區物業收費標準及相應管理配套服務不到位,業主曾多次交涉無果,且至今未辦理房產證。
3月10日,華商報向西安市碑林區東關地區綜合改造管理委員會發函咨詢后,3月23日,西安市碑林區東關地區綜合改造管理委員會回復稱,市民反映的9號、15號、16號樓為小東門外星火村城中村(棚戶區)綜合改造項目,開發主體為西安市房地產開發總公司,經九路道路拓寬時,碑林區東關地區綜合改造管理委員會購買了9號樓、15號樓、16號樓用于安置被征收居民。
經核實,該項目9號樓已取得四證(土地證、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施工許可證),目前正在辦理消防設計審查,辦結后將進行消防驗收、規劃驗收、竣工綜合驗收,辦理房屋產權證。
15號、16號樓已辦理用地規劃許可證,目前正在辦理土地出讓手續,完成土地出讓后,補辦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并按相關程序辦理房屋產權證。由于項目手續辦理工作比較復雜,因此距離業主辦理房屋產權證還需要很多環節。
針對居民反映長樂坊小區物業收費標準及相應管理配套服務不到位問題,經查,該小區管理為西安市房地產開發總公司下屬西房物業管理。物業公司服務費嚴格按照物價部門規定物業二級服務標準收取相關費用,交付房屋時,雙方簽訂的業主手冊已注明物業費單價,物業服務費按照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1.2元標準收取。同時在選房入住時,已將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進行公示,物業公司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公共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秩序維護、清潔衛生、綠化養護、生活垃圾清運、客服巡樓回訪以及門崗24小時服務、24小時應急事件處理等。
記者 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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