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資質、亂傾倒、沿途遺撒 西安通報9起渣土車違法違規典型案例
4月15日,西安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總隊組織召開全市城管執法系統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典型案例通報會。通報9起渣土車違法違規典型案例,涉及無建筑垃圾清運資質、向非指定場所傾倒建筑垃圾、清運沿途遺撒等。
案例一:在村子附近倒建筑垃圾處罰1萬元
2021年1月2日,灞橋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特檢大隊檢查時,發現車牌尾號為0162的車輛在紡五路棗園蘇村東附近傾倒建筑垃圾。經查,該車雖具備建筑垃圾清運資質,但在紡五路棗園蘇村東附近傾倒建筑垃圾的行為屬違規傾倒,違反《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執法人員立即拍照取證并要求立即整改。1月8日,經案件審核后執法人員向車主送達《行政處罰預先告知書》,責令該車主立即改正,擬處罰人民幣1萬元整。最終,行政相對人將傾倒的建筑垃圾進行了清理,并自行履行繳納罰款,案件辦結。
案例二:清運中遺撒建筑垃圾處罰5000元
2021年2月3日,灞橋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特檢大隊執法人員在轄區巡查時,發現某通車隊的車輛(車牌尾號為B30S)在灞橋區狄寨東李村清運建筑垃圾時,密閉不嚴,造成遺撒。執法人員現場完成調查取證工作,并下達《責令停止行政違法行為通知書》。2月5日,經案件審核,決定依據《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條例》,結合自由裁量權有關標準,責令行政相對人立即改正并處罰5000元。最終,行政相對人放棄陳述和申辯的權利,并于2月8日自行繳納罰款,案件執行完畢。
案例三:無資質清運建筑垃圾處罰1萬元
2021年2月7日,長安區城管執法人員在巡查至長安區子午大道香積寺段時,發現車輛(車牌尾號為0983)疑似違規拉運建筑垃圾,執法人員隨即對其進行檢查。經查,該車未辦理《西安市建筑垃圾處置(運輸)證》,其行為違反《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經審核,決定責令其改正并處罰人民幣1萬元。行政相對人對處罰決定無異議,2月23日自行繳納罰款,該案辦結。
案例四:非指定地點倒建筑垃圾處罰1萬元
2021年1月24日,長安區城管執法人員巡查至濱河大道四府村菜市場時,發現西安某潤汽車運輸服務有限公司車輛(車牌尾號Q172)正違法傾倒建筑垃圾。經查,該車因未在指定地點傾倒建筑垃圾,其行為違反《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予以立案查處。2月25日,經審核,決定責令行政相對人改正并處罰人民幣1萬元。行政相對人對處罰決定無異議,2月26日自行繳納罰款,該案辦結。
案例五:無建筑垃圾運輸資質處罰1萬元
2021年1月6日,浐灞生態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執法人員巡查至金茂六路南牛寺村段時,發現車牌尾號為638U的車輛,疑似違法清運建筑垃圾。執法人員現場核查,該車所有人為青海某智能工程有限公司車輛,未取得西安市建筑垃圾運輸資質,屬違法清運建筑垃圾。1月18日,經審核,決定給予責令其改正并處罰人民幣1萬元。行政相對人對處罰決定無異議,1月20日自行繳納罰款,該案辦結。
案例六:在廣運潭大道附近倒建筑垃圾處罰1萬元
2020年11月29日,浐灞生態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執法人員巡查時,發現某鑫土方工程有限公司車輛(車牌尾號為Z087)在廣運潭大道(秦漢大道—啟源二路段)附近違法傾倒建筑垃圾。執法人員現場核查,該車所有人為西安市某鑫土方工程有限公司車輛,其行為屬向非指定消納場所傾倒建筑垃圾,已違反《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執法人員現場取證并責令其立即改正。12月16日,經案件審核,決定對行政相對人處罰人民幣1萬元。行政相對人對處罰決定無異議,并自行繳納罰款,該案件辦結。
案例七:建筑垃圾傾倒在非指定地點處罰1萬元
2021年3月18日晚,國際港務區城管執法局執法人員巡查至歐亞大道與港興二路十字時,發現陜西某壹環衛服務有限公司車輛(車牌尾號X06N)正違法傾倒建筑垃圾,執法人員立即對其進行例行檢查。經查,該公司車輛具備建筑垃圾運輸資質,但該車無建筑垃圾傾倒行政審批手續,屬建筑垃圾運輸人向非指定消納場所傾倒建筑垃圾行為。執法人員現場勘驗、完成調查詢問筆錄,向其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經審核,決定予以1萬元的行政處罰,行政相對人對處罰決定無異議,4月7日自行繳納罰款,案件執行完畢。
案例八:將建筑垃圾傾倒國道邊處罰1萬元
2021年3月10日凌晨,國際港務區城管執法人員巡查至潘騫路與210國道交匯處西南側時,發現西安某遠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車輛(車牌尾號Y110)疑似違法傾倒建筑垃圾。執法人員現場核查,該車輛屬未經批準擅自向非指定消納場所傾倒建筑垃圾行為,并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經審核,決定予以1萬元的行政處罰,行政相對人對處罰決定無異議,3月16日自行繳納罰款,該案件執行完畢。
案例九:無建筑垃圾傾倒行政審批手續處罰1萬元
2021年3月23日,西安國際港務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執法人員在“三河一山”蘭家莊段巡查時,發現西安東港某土方工程有限公司車輛(陜AS8605)正在傾倒建筑垃圾,F場檢查發現該車輛無建筑垃圾行政審批手續,執法人員向行政相對人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經審核,決定對行政相對人予以1萬元的處罰。行政相對人對處罰決定無異議,3月24日自行繳納罰款,案件辦結。本報記者李佳
本文原載于兵馬俑在線(www.matthewmidgley.com),轉載請保留本鏈接,敬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