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下馬陵7號院規定停車費60元為何要收130?物業:我們沒有接到通知
4月25日,西安市碑林區下馬陵7號院業主反映,西安規定今年起執行政府指導價的小區露天停車價格為每月60元,但他們小區物業卻按照每月130元來收取,業主拒交,物業便不讓進出。記者就此事和該小區物業公司工作人員溝通時,該工作人員表示:“我們還沒有收到通知”。
業主對新公司按130元收費有意見
業主王先生介紹,下馬陵7號院是人民銀行西安分行家屬院,小區是單位投資建設的,現在大部分房子已賣給了職工,但仍有一部分房子沒有出售產權屬于單位。小區共7棟樓,都是多層建筑,沒有地下停車位,業主的車基本都在院內露天停放。院子以前由單位后勤部門負責管理,后來交給了一家物業公司。最近,原來的物業公司被換了,4月1日新公司入駐小區。到目前為止,小區尚未成立業委會。
“以前的物業公司收取停車費是每月130元,業主們有的不愿交,物業公司并未采取強制措施。新公司入駐后嚴格實行每月130元的停車費,不交就禁止車輛出入,因此業主們意見很大。西安市已統一規定從今年起,執行政府指導價的小區,露天停車服務費的價格為每月60元。不知新物業公司這樣收費是否應該?”
房改房停車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
記者查詢去年底西安市發改委公布的《西安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其中“物業管理區域內機動車停放服務費指導標準”規定:室內停車場一類80元/車位·月、二類60元/車位·月,露天停車場統一為60元/車位·月。該辦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西安市發改委在其官網發布的《西安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政策執行解讀中明確:未成立業主大會的住宅小區(多層、高層)、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舊住宅的物業服務費和停車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文中還說明,這是針對西安市住宅小區停車服務費過高的問題,在前期調研和成本調查基礎上,結合征求意見建議情況對住宅小區停車服務費做出的調整。
對超標準收費 可向市場監管部門反映
既然如此,為何還要收取每月130元的停車服務費?該小區新物業公司一位工作人員對記者說:“我們沒有收到通知!庇浾弑硎,這是西安市的統一規定,這位工作人員仍然稱:“我們沒有收到有關文件。以前的物業公司就是按每月130元收取的,我們只不過是按原來的價格執行。不這樣,業主一分錢也不愿意交。有統一標準更好,我會跟領導說的!
根據西安市發改委的相關解讀,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對超過政府指導價標準收費、不實行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以及規定進行查處。
記者 馬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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