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罰50萬!5月1日起秦始皇陵保護范圍內禁止修建與其有關的人造景觀景點
(記者趙瑞利)4月27日上午,陜西省人大常委會舉行新聞發布會。記者從會上獲悉,《陜西省秦始皇陵保護條例》將于5月1日起施行,根據條例規定,秦始皇陵保護范圍禁止修建與秦始皇陵有關的人造景觀、景點。
發布會上,省文物局新聞發言人、副局長周魁英介紹,根據《條例》規定,秦始皇陵保護區域分為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秦始皇陵保護范圍內禁止刻劃、涂污、損壞或者攀爬文物及其保護設施、標志和界碑;在設置禁止拍攝標志的區域進行拍攝活動;設置影響秦始皇陵歷史風貌和周邊自然環境的戶外廣告和其他構筑物;修建與秦始皇陵有關的人造景觀、景點;違法排放污水,傾倒、堆放固體廢棄物;儲存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其他可能危害秦始皇陵安全、破壞歷史風貌和周邊自然環境的行為。
秦始皇陵建設控制地帶內禁止進行破壞歷史風貌建設工程;建設污染秦始皇陵及其周邊環境設施;修建、仿造歪曲歷史、損害秦始皇陵真實性的人造景觀、景點;其他可能影響秦始皇陵安全及其周邊環境的行為。
周魁英說,之所以有這些禁止性規定,一方面是基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同時結合秦始皇陵保護的現實需要。秦始皇陵的封土、陵園遺址遺跡,特別是內外城的城垣遺跡,都是不設任何保護設施和隔離設施的,這種開放式的管理措施一方面可以讓游客接近、體驗文物,同時也面臨著攀爬、刻劃、涂改等行為,所以此次修訂專門作出相關規定。
周魁英說,秦始皇陵范圍很大,影響也很大,依托秦始皇陵做一些景點和人造景觀,會對秦始皇陵的真實性、完整性造成影響,同時也會對廣大游客造成誤導,所以這次修訂中專門做了這方面的規定。
周魁英介紹,《條例》施行后,執法部門將按照《條例》規定,對與《條例》規定不相符的行為依法作出處理。同時,秦始皇陵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還在調整劃定中,確定后將向社會公布。
根據《條例》規定,在秦始皇陵保護范圍內修建與秦始皇陵有關的人造景觀、景點等行為,可由臨潼區文物、城市管理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拆除,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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