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青年租用共享汽車交給未取得駕駛證人員駕駛 被處罰
2021年4月23日,公安閻良分局藍天路派出所民警,在轄區開展交通安全統一行動暨武裝盤查工作,嚴格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共查處交通安全違法行為5例。
當日晚21時許,公安閻良分局藍天路派出所交警中隊執勤民警巡邏至迎賓大道時,發現一輛車號為陜A****13白色共享汽車行駛緩慢,形跡可疑,執勤民警隨即示意該車輛靠邊停車接受檢查,檢查中,執勤民警李彬杰要求該駕駛員出示駕駛證,可該駕駛員在駕駛室左翻右找,就是找不到駕駛證,謊稱自己未帶駕駛證,隨即將副駕駛郭某手機內的電子版駕駛證交于民警查看,在對比人臉時發現駕駛員與電子版駕駛證人像不想符時,民警便要求其下車接受檢查,在民警的再三追問下,李某將自己的身份證號提供給執勤民警。經核實,駕駛員李某存在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現已查明,該共享單車是由有駕駛證的郭某駕駛一段時間后交于李某駕駛的,執勤民警依法扣留了機動車,并將駕駛人李某和其同車郭某帶回藍天路派出所交警中隊審查,F在李某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將面臨罰款1500元,并處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結果;郭某因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的,將面臨最高2000元以下罰款,同時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此次行動以在轄區的重點路段采取定點設卡和動態巡邏管控相結合的方式,對過往機動車做到逢車必查,重點打擊酒后駕駛及無牌、無證、超載等交通違法行為,做到“查處一起、處罰一起”。同時,對途經卡點的人員、車輛及攜帶物品細致檢查,嚴查無牌無證可疑車輛、形跡可疑人員,認真查驗嫌疑人員的身份證件、攜帶物品,重點查看相關證件是否攜帶齊全、是否藏有管制刀具、攜帶易燃易爆品和及化學危險品。
記者 謝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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