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民5年前花18萬多全款買商鋪 如今卻收到解除認購合同告知函
全款購買商鋪已經5年,如今開發商卻要求解除認購合同,業主們無法接受。
2016年9月27日,市民王女士與西安天兆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簽訂了《商鋪內部認購合同》,以18.8萬元的價格全款購買了位于西安市航天西路天浩·大時代一套面積13平方米的商鋪,“按照要求,我們隨后與另一家公司簽訂了《委托經營管理合同》,委托經營期限是5年,每年對方會向我們支付一定的固定收益,租賃期滿后,我們可以收回商鋪自己經營!蓖跖空f,按合同約定,前三年每年收益為房款的8%,可到了2018年前后,她就再未收到受托方支付的固定收益,“每次業主前往銷售中心詢問,得到的答復總是正在統計,讓我們再等等,如今租賃期即將結束,租金也沒有收到!
而讓王女士意外的是,今年1月,西安天兆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向她發來了《關于解除商鋪內部認購合同的告知函》。記者看到,告知函中稱“由于政府政策原因,商鋪至今未能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無法按照認購合同約定為貴方辦理產權登記,該合同約定的內容在事實上已無法履行。為維護您的合法權益,減少損失,本公司擬與貴方共同解除《商鋪內部認購合同》,并向貴方退還已付之合同價款……如貴方收到本函件7日內未能至本公司辦理合同解除事宜,《商鋪內部認購合同》自動解除!
“全款購買的商鋪,簽訂了合同,中途卻突然說不賣給我們了,難道購房者的權益就可以這樣被隨意侵犯!蓖跖空f。
5月16日,記者來到王女士購買的商鋪處,商鋪位于航天西路航天新佳園小區西側裙樓,是共4層高的商業體,已經有不少商家入駐經營。除了王女士,其他幾位相同經歷的業主也一同趕來,他們表示不愿意解除合同,也不會對購房者的權益做出讓步。
在業主們簽訂的《商鋪內部認購合同》中違約責任中注明,如因甲方的責任,乙方未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甲方從2019年10月1日起30日內無條件退還乙方所繳納的全部購房款,并賠償乙方已交房款5%作為合同違約金,屆時本合同自動解除……
隨后,記者來到王女士他們此前購房時的天浩·上元郡營銷中心,工作人員稱,領導不在單位,對于此事并不清楚。隨后,通過業主提供的電話,記者嘗試聯系西安天兆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負責處理此事的李姓工作人員,但對方未接聽電話,隨后在短息信息中回復,稱不在西安,回來后聯系。
5月16日下午,記者撥打了西安天兆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聯系電話,對方表示,解除合同一事,業主代表近日已和公司領導商談,但是目前還沒有收到結果。
記者 于震
本文原載于兵馬俑在線(www.matthewmidgley.com),轉載請保留本鏈接,敬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