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為生活所迫謊報年齡應聘保潔員 工作中發病數月后去世
保潔員工作中發病繼而去世,家屬認為物業公司應承擔一定賠償責任,而物業公司則以其隱瞞真實年齡為由不愿擔責……
李某某2018年入職某物業公司保潔員崗位。2020年3月,李某某在工作過程中突然無明顯誘因出現意識不清,被送往醫院治療,診斷為腦出血、高血壓等疾病,7個月后不治去世。其家屬與物業公司因賠償問題發生糾紛,遂產生訴訟。
受理案件后,西安市蓮湖區法院辦案法官了解到李某某真實年齡已過70歲,且患有高血壓等慢性疾病,但因家庭經濟困難,使用虛假證件謊稱出生于1960年到某物業公司應聘為保潔員。
訴訟中李某某家屬認為李某某在工作過程中發病,物業公司應當承擔一定賠償責任,而物業公司卻認為李某某故意隱瞞真實年齡應聘,公司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法官從化解社會矛盾,修復社會關系角度出發,積極組織當事人進行調解,耐心細致向當事人釋法明理,動之以情曉之以理。
通過多次協商溝通,最終物業公司充分了解原告家庭的實際困難,理解了李某某為生活所迫的無奈。
在法官的悉心調解下,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物業公司同意給予李某某家屬經濟補償,并已全部履行。同時,物業公司還在本單位募集了捐款,給予李某某家庭一定的經濟幫助及精神上的慰藉。
記者 寧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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