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滿土地補償款分配村民把村委會告上法庭 鄠邑法院:已調解
6月8日,鄠邑法院速裁審判庭張云法官在辦理21起侵害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益糾紛案件中傾心調解,成功化解村民與村委會矛盾,21起原告均當庭撤訴,法官當即送達調解書,最終雙方握手言和。
21起原告都是某村四組的村民,2019年5月,該村土地被征收,但土地補償款是2021年4月份打款至村委會賬戶,2021年5月村組召開關于土地補償款的會議記錄,因四組村民不滿村組開會確定的分配方案,與村委會協商未果,21名原告一紙訴狀,將村委會訴至法院。
速裁審判庭法官張云在接收到21起案件后,仔細研究了案件,與村委會負責人及部分原告溝通了解到該征地補償款并未分配,雙方只是因為分配方案產生矛盾,因此法官庭前就將全部涉案當事人通知到庭,向大家普及侵害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益糾紛案件的相關法律知識,并結合實際案例給21起原告講了一場生動的法律課。
庭審中,法官分別與原、被告溝通,并向村組負責人講述法律知識,并將分配方案合法合理的重要性向負責人說明,最終經過法官的不懈努力,雙方情緒都相對穩定下來,村組負責人承諾土地補償款到賬后將會把屬于四組村民的錢款撥至四組,并配合四組制定分配方案。最終商定的方案原、被告雙方都非常滿意,21名原告當庭撤訴。
通訊員 馬永峰 記者 寧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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